【工作】停車場管理員工作日誌

2001 /02 ~ 2003 / 06

 
89下  
2001/02/10 因為老爸的關係,學校教官約我去學校當工讀生。
2001/02/12 正式到學校當工讀生,有點糗。
2001/02/18 在炎熱的大太陽底下搬重物。
2001/02/20 隨班日,機車停滿校園,教官叫我對亂停放的機車洩氣。
2001/02/26 有來來社區的人來抗議學生機車出入影響其安寧。
  2001年02月:因為老爸和學校教官認識,每次都會跟教官提到看能不能把我引進學校當工讀生,教官也很熱心的打電話來找我去學校當工讀生,工作性質是在學校停車場顧車,因為之前沒有任何工作經驗,也沒做好工作的心理準備(雖然我已經二十二歲,該要有自我謀生的能力了),所以有點想拒絕教官,但因為教官主動打電話來約我,我不好意思推辭,於是答應12日到學校去找他面試,因此,我踏入了教官室的工讀行列。

  面試當天,一進到教官室,教官便拿了一份工文叫我幫忙輸入,一開始我想說這應沒什麼,不過沒想到平常都沒在用word的我,卻發生了很多的問題,連簡單的問題都不知道如何解決,當時覺得自己真糗。

  這個學期的停車場新建了一個,原先那個停車場廢掉了,新的停車場地點變成後藍球場旁,因為地點的設置並不恰當,很多人停車後都必須走很遠,加上校內沒有任何的路障等措施,所以機車隨便都可以進到校園裡頭,隨班重補修那天很多機車都因此停入校園,教官叫我對那些機車上鎖、洩氣,此時,我覺得這份工作..好像不是我想像中的容易。

  只是該天過後,我工作的地點變成在停車場(偶爾回教官室幫忙做文書作業),因此,我在停車場中認識了許多的新朋友,加上原先我在日間部就有不少認識的學弟妹,所以常常有許多人到停車場找我聊天打屁,因為,我漸漸的喜歡上了這份工作。

 
2001/03/05 學校成立了交通志工隊,沒想到我也一同被抓去集訓。
2001/03/07 教官竟叫一點也沒有美工天份的我製作志工隊的識別証。
2001/03/09 第一度停車場機車遭竊。
2001/03/15 好心勸誡一個學妹不要亂停車,對方卻表現無所謂的樣子。
2001/03/16 停車場的機車太亂了,所以在警告幾天後,開始開罰單了。
2001/03/19 帶了大傘及椅子到停車場。
2001/03/31 運動會,非常的忙錄,要在炎熱的太陽下顧車。
  2001年03月:來到學校半個月,發覺我的工作算是蠻單純的,大部份時間都只是在停車場顧車而已,不過單純中,卻好像透露了一絲的不單純,因為學期才剛開始,學生不曉得停車場的使用方法,以致於常常停到連出口都出不去的狀況。

  其實教官對於交通方面的管理還蠻有心的,除了聘請我來管理停車場外,還成立了交通志工隊,集訓初期,教官還叫我一起去上課,湊個人數,還要練習『右方來車左轉彎』之類的手勢,一連集訓了好幾天,我實在想留在停車場,並自嘲說如果在集訓的時間,如果機車失竊的話,教官就會知道我的重要性了,沒想到猶言在耳,竟然在集訓的最後一天,真的有機車被偷走了。

  集訓的最後一天,我和一些交通志工隊一起在階梯教官聽演講,休息時間,回到教官室,正好有學生來跟教官室報到他的機車被偷走了,一聽到這個消息,心裡頭受到很重的挫折感,一瞬間整個人悶悶不熱,教官看了叫我不要太在意,學務長也跟我說了聲『謝謝』,雖然覺得蠻窩心的,但這件事情對我來講,實在是個極大的打擊。

  停車場的停車問題,依然和以前一樣,車子都停的雜亂不堪,常常幾個重要的出入口被都堵的水泄不通,使得我每天都要挪好幾十輛機車才有位置可以經過,因此,我回到教官室打了幾張警告單拿來停車場貼,請各位同學不要停放在停車格之外,之後,教官拿了一本類似開罰單的單子給我,要我去登記違規停車的同學,我實在不想去登記任何的同學,一開始都以口頭勸誡,但遇上有的學弟、學妹還是不聽勸告。十六號正式開了罰單,因為一開始總是得『殺雞儆猴』,所以登記了好幾台,希望大家別再亂停了,我也不想登記同學啊。

  對於這些被登記的機車,教官的處理方式是從停車証上頭的資料找學生,但問題是有很多沒有貼車証的同學也進到停車場,教官竟然到停車場去調資料來查,還叫我依這些資料打電話去問看看到底是誰亂停車,被開紅單而在期限沒去繳錢的人,竟然要開始記過了,呃..這實在不是我想見的呀。

 
2001.04.01 園遊會,非常的忙錄,要在炎熱的太陽下顧車。
2001.04.25 教官命令每一節都要去開罰單。
2001.04.27 支援衛保組,去整理每一間教室。
  2001年04月:這個月經歷了春假,所以工作天數比較少,因為停車場的機車停的有點上軌道了,所以就沒特別去登記了,除了違規數量很多或明顯違規停放,我才會去登記同學,不過教官也沒像上個月,一定要找出違規的人了,只是被記錯的那些人比較倒霉。

  25號,教官叫我每一節都去中央大道開罰單,雖然還是不太願意,但教官下的命令只好遵守,之後的幾天就第一節就到中央大道開罰單了,傷腦筋,中央大道沒有類示『禁止停車』警告牌,很多人都不知道那裡不能停,唉。

  27號,因為隔天要舉行四技二專的考試,所以學務處便叫大部份的工讀生去支援衛保組,而我也中彈了,一直到那時,我才認識別的學務處的工讀生,也才知道原來學務處,不是只有生輔組和軍訓室而已。

 
2001.05.11 教官有意把我調進教官室。
2001.05.14 學務長徵詢我進教官室的意願,但我婉拒了。
2001.05.17 停車場有了個新招牌,叫桃花停車場。
  2001年05年:這個學期已過了一半左右,教官室內勤的工讀生佳宜也將在今年畢業,所以教官有意願在下個學期中,把我給調進教官室裡,不過因為在停車場中,能夠認識許多朋友,所以我一直掙扎著,其實我比較傾向留在停車場。

  後來學務長來徵詢一下我的意見,我總算說了我的真心話,我告訴他說,我覺得在外頭很有趣,也能認識很多的朋友,所以我比較傾向留在停車場,學務長便答應一切都照原來,而他向我說的一席話,讓我覺得很感動,也很愧疚,他說:「其實,如果把你給調進教官室,我也對停車場很不放心,我想也只有你才能做的這麼好。」

  只有你才能做的那麼好,這一句話一直迴響我在我腦中,我做的好不好,其實是見仁見智的問題,在管理方面,我真的做的不好,現在亂停車也都只登記太明顯的車輛,其餘就放牛吃草了,我想學務長所謂的『好』,是指整個學期都快過了,機車失竊率比起上個學期實在是少太多了吧,而雖然管理方面我做的不好,不過在帶心方面,我倒是蠻有自信的,因為日間部的學生我都能和他們打成一片,我要再做二年的『機車阿正』。

 
2001.06.19 學務處請吃飯。
2001.06.22 學期結束。
  2001年06月:這個月應該已近學期結束的倒數了,所以幾近放牛吃草,不會太要求學生的停車狀況,中央大道的情況也都視而不見,教官不知道是不是也和我一樣,也並沒有再要求我任何事了,一直到六月底結束,教官叫我下學期開學前一週再回來學校就位。
 
90上  
2001.09.10 開學日就隨著教官去洩氣。
2001.09.13 和教官發生口角衝突。
  2001年09月:本學期開學的第一天,教官就帶著我四處去洩氣,教官說學期一開始若沒有管理好的話,未來將會很不好管,但在我看來,卻不是這樣子的,原先學校說要蓋新的停車場,但兩個多月的暑假都過完了,停車場連蓋都沒有,而且因為本學期有很多新生,他們並不知道學校的規定,我相信有的人連停車場在哪都還搞不清楚,也可能有人會對於機車可以騎入校內覺得很吃驚,或許會覺得若教室太遠可以不用放停車場,我是覺得先貼個公告,讓新進來的同學了解規則再罰也不遲。

  洩了整個早上的氣後(悶了整個早上的氣),我覺得其實要解決停車場亂停車的方法,就是在停車場的停車位上編號,這樣至少每個人有每個人的停車位,不至於會亂停放,若停到別人的停車位再由執法者看要怎麼樣處理,而且編號後,沒有買停車位的人會因為擔心停到別人的位置而不敢進到停車場來,我把我的想法告訴教官,教官卻說那是總務處的事情。

  我一個人跑到總務處想向總務處的人員反應,不過其中一個人竟然說現在要讓學生先來先停,編號會有很大的麻煩,此時我真不知這些行政人員在想些什麼,我在停車場工作,學生的反應我是最容易取得的,也最知道他們的想法,沒想到我的意見卻是如此的不受他們重視,我真懷疑他們根本是怕事。

  得不到教官和總務處的認同,我把我的想法告訴了學務長,學務長聽我把事情分析完後,決定要幫我處理這件事,之後我也為了這件事情和教官發生口角,並在教官面前公然斥責總務處『怕事』,不曉得是不是這樣的關係,之後整個九月教官就沒到停車場來看停車的狀況了,而我還是和以前一樣,不要停太誇張、太明顯都沒關係;但停車場編號的問題,好像也石沉大海了。

 
2001.10.05 教官在門口抓未戴安全帽的學生。
2001.10.09 教官派學生來停車場洩氣。
2001.10.12 教官派學生來停車場洩氣。
  2001年10月:月初時,有個國貿科的學生因為車禍而截肢,隔幾天教官室就有工作了,平常沒在管學生有沒有戴安全帽的教官室,之後幾天大規模的掃盪沒有戴全安帽的學生,被抓到的都小過一支。

  對於沒有貼車証進到停車場的學生,教官也有了動作,不過都是在上課時,帶學生來停車場檢查,如果沒有貼車証的機車,便對以洩氣處份,洩完了之後就離開,我在停車場看到那些被洩氣的學生,都覺得很不好意思。

  2001年11月:學期已過了近兩個月,這個月教官都沒下什麼特別的命令,停車場也沒什麼特別的事。

 
2001.12.26 被叫去洩氣。
2001.12.27 被叫去洩氣。
2001.12.28 被叫去洩氣。
2001.12.31 被叫去洩氣。
  2001年12月:月底,學務長打了電話給我,叫我到生X樓去洩氣,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洩氣,不知道為什麼又開始要洩氣,還一連還打了好幾天,但只都叫我一個人去洩氣,沒有叫任何教官陪我,所以每次洩起氣來,都有一股沉重的壓力,最後索性把手機給轉到另一支已停用的手機,但教官還是會到停車場找我一起去洩氣,學期都快結束了,怎麼忽然間又開始有動件了呢?
 
2002.01.07 被叫去來來社區檔車。
2002.01.08 被叫去來來社區檔車。
2002.01.11 學期結束。
  2002年01月:原來,前陣子學務長和教官會一直叫我去洩氣的原因是因為有監察委員要來,為了要防止機車停放的校園亂象,只好用洩氣的方法,我覺得這個方法真是爛啊,每次我都要承受一股壓力。

  監察委員離開後,果然就沒再出去洩氣了,不過卻有其他的任務,來來社區來向學校反應說,他們社區要舖泊油,而我們學校的學生機車都亂停放在他們社區,使他們都無法舖泊油,最後教官就叫我幾天後的一個早晨七點就到社區檔車,連檔兩天,我跟社區的人說,我在檔的時候,怎麼不趁現在沒有機車時趕快動工?社區說可能幾天後才要動工,一聽他這麼講,我覺得這個社區的人根本是在找麻煩,而且學校的教官也這麼覺得,所幸這已是本學期的最後一週。

 
90下  
2002.02.20 教官跟總教官建議這個學期讓我進到教官室。
2002.02.25 社區故意用車輛檔住出入口。
2002.02.27 社區和學校抗爭。
  2002年02月:開學前一週就回到教官室工作了,這個星期比以往的開學前一週還閒,因為以前都要為登記騎機車的學生而忙錄,不過教官說這件事情現在變成總務處接手,所以整個開學前一週都顯的比較閒,而教官向總教建議這個學期讓我留在教官室,停車場隨便找一個人顧就好了,讓我為此煩腦了一陣子,直到教官室找到內勤的工讀生,這件事才告一段落。

  而本學期,學校的停車政策也有了改變,原本停車場出入口做了一個活動的ㄇ字鐵檔住,現在的出入口變成了通往XX社區的路,我覺得這樣很好,因為機車不用經過校門,不會有機車亂停校園的問題,不過社區的人覺得大量機車經過會產生安全、噪音等問題,所以堅決不讓學生經過社區,並以貨車檔住出入口,並以人力圍賭的方法,阻止學生經過,此事也出動了許多警察、里長等人出面協調。

  學校有好幾個激動的學生都和社區發生了衝突,而顧在停車場的我,關係算是和社區蠻不錯的,他們也不會來刁難我,沒想到才剛開學,就有這種事發生。

 
2002.03.01 和社區抗爭持續,並有媒體來採訪。
2002.03.03 三個停車場門口都被鐵架檔起來了。
2002.03.05 竟在工讀生會議中被學務長誇。
2002.03.08 首度被教官約去拆車牌。
2002.03.12 被教官給帶去拆車牌。(13、14、15、20、22)
2002.03.27 機車失竊。
  2002年03月:月初,學校和社區的抗爭並沒有平息,還發生了欲進學校的學生和社區人員僵在社區前,造成嚴重阻塞的情況,之後,社區的人偷偷在停車場的三個門口前架起鐵架,使的不用人力圍堵,學生也不能進出了,至此,董事長說要用法律途徑來解決。

  對於校園亂停放的車輛,教官又有新招式了,就是用拆車牌的方式,迫使學生都必須去教官室領,再給予學生罰款的處置,這個方法蠻有效果的,一連持續好幾天都被教官帶去幫忙,不過大太陽底下拆牌,實在是累了點,所以每回一聽到教官要拆牌,心裡頭就蠻排斥的。25號,總教官開會回來說,經開會結果,不能再拆牌了,雖然這樣輕鬆了很多,不過校內機車可能會越來越多。

  另外,教官也告訴我,月底的時候,有個人放學後到教官室說他機車被偷走了,叫我要小心停車場的狀況。

 
2002.04.29 被教官給帶去拆車牌(30)。
  2002年04月:月底,因為校內車輛停放問題,越來越嚴重,所以29、30兩天教官又開始拆牌了,拆完了之後,每次都交給我跟學生收罰款,遇到比較激動的學生,我還真有點傷腦筋呢,但遇到有的比較熟的朋友,我會偷偷的把車牌還給他們,但會告誡他們不要再亂停車。
 
2002.05.01 拆牌、洩氣。(02、07、08、13、15、16、20、27、28)。
2002.05.03 機車失竊。
  1002年05月:這個月,也隨教官去拆了很多的牌,教官也從機車行去拿了拆機車腸子的工具,之後就比較常用洩氣的方法了,我覺得這樣比較好,因為至少不用再和學生有正面的衝突(月初兩度和學生發生衝突,唉,傷腦筋),但也不能偷偷拿車牌還給學生了。
 
2002.06.06 拆牌、洩氣。(18、21、24、25、26)
2002.06.19 機車失竊。(24、27)
2002.06.25 教官為了我的事情寫簽呈。
2002.06.28 學期結束。
2002.07.03 關於我的案通過了。
  2002年06月:學期一到最後一個月,機車失竊的情況變的很嚴重,日間部共有三起,夜間部聽教官講好像丟了十幾輛,所幸日間部的三起失竊地點都不在停車場,第一次是19號,兩個女生說他機車放在生有樓被偷走,機車原本就不該放在停車場以外的地區,還新車沒鎖大鎖;第二次是24號,有個人說他機車放在宿舍旁被偷,那天剛好是期中考,所以中午過後因為沒學生,所以我回到教官室去,被偷的這個人我看過,常常在停車場玩他的重型機車;第三次是星期日丟掉的,那人來暑修,上完課車子就不見了,為了機車失竊的問題,我也覺得很無奈,而停車場的監視器..希望下學期能正常。

  學校之前有個公文,是有關於工讀生的,規定從本學期開始,工讀生若在學校滿一年,將不續聘,教官為了此事還幫我找人事主任、學務長談,還幫我寫簽呈,不過寫完草稿之後,教官就出差去了,他說下星期才幫我處理,不知道我能不能續留學校。

  2002年07月:教官告訴我說簽呈校長簽了,已經核可,我下學期可以續留學校,我原本以為這個案子絕對不可能通過的,沒想到真的給他過了,感謝教官對我做的一切,下學期一定要更努力來回報教官。

 
91年上  
2002.09.02 教官室來了兩位新教官,分別是陳總教官及黃教官。
2002.09.05 又來一位新教官-林教官。
2002.09.09 開學第一天,停車場入口和空間都變小了,機車變多了。
2002.09.10 有同學機車被偷走了。
2002.09.13 機車失竊的同學家長來學校看監室器,態度惡劣。
2002.09.24 因為最近都留在教官室幫忙,引起學務不悅。
2002.09.26 警察來停車場巡邏,發現贓車。
  2002年09月:開學後,教官室的人事方面有了很大的改變,上個學期共有葉總教官、黃教官及傅教官三位教官退休,這個學期也補進了三位教官,分別是陳總教官、黃教官及林教官,而這個總教官和上學期總教官的作風有很大的不同,之前是學務長下命令,總教官就轉達給翁教官,接下來就是翁教官和我、一中的事了,新上任的陳總教官不只是轉達,執行的時候,還會跟著我們一起出去執行,讓我感覺這個總教官蠻挺我們的。

  而停車場也做了改變,首先是出入口換位置了,而且還變窄了,再來,因為停車場的土地,有一小部份是社區的,所以就割地還給社會了,最後,本學習竟然不用繳停車費了,所以本學期進來停車場的機車數暴增了,這個學期的挑戰性很高。

  而開學弟二天,還未正式上課,所以我也留在教官室幫教官處理一些文書方面的東西,但沒想到卻在今天,有同學(本學期的新生)的機車被竊走了,學校也沒有辦法提出補償措施,加上幾天後家長陪學生來看停車場的監視錄影帶,因為那天的帶子都被洗掉了所以查不到任何的線索,因而大鬧情緒,對此,我對教官室感到很愧疚,不過沒有人怪我,也讓我感到很窩心。

  上個學期結束後,一中也因為畢業而離開教官室了,所以頓時教官室裡頭也缺少工讀生,因此,開學第一個月我便在停車場及教官室兩頭跑,而大部份的時間是留在教官室的(因為教官室事情比較多,常常忙到沒時間回到停車場),但此舉也引起學務長的不悅,他認為我是負責停車場的管理,不應該那麼常出現在教官室,因為前幾天的機車失竊,讓學務長也倍感壓力,他覺得我留在停車場,就會降低失竊率,所以看到我最近一直在教官室,他不太高興,我也覺得很無奈,只希望教官室趕快找到內部的工讀生。

  而最近也都有警察來停車場巡邏,這是好現象,此舉可以讓竊賊有警愓之心,只是沒想到竟然在停車場發現贓車,看樣子最近警察會常來學校停車場巡邏。

 
2002.10.01 警察借給我一個專門在查贓車的機器。
2002.10.02 教官室開始檢查停車證了,找到新工讀生了。
2002.10.04 有同學停車證被偷了,我到停車場裡頭仔細檢查每一輛車,結果沒找到。
2002.10.08 補辦停車證要五十塊錢,被偷的資管科學弟:早知道我也幹別人的。
2002.10.14 在停車場逐一檢查有無停車證,找到失竊的停車證。
2002,10.17 教官室在三角錐欄闖入校園的機車。
2002.10.18 被林教官罵。
  2002年10月:月初,學校開始檢查停車證了,這是件好事,如此一來停車場會比較好管理,不過卻也因為檢查停車證,引發了一些後遺症,有的沒有辦停車證的人,為了進入校園,就偷別人的停車證,當我知道這件事後,很不高興,因為本學期停車證是不用錢的,要進校園,自己去辦一張就好,幹嘛還偷別人的。

  之後,我找一天頂著大太陽的情況下,一台一台檢查停車證,結果沒找到,被偷走停車證的學弟到總務處申請補發時,得知補發要繳五十塊,他也很不爽,他說早知道他就不來補辦了,停車證不用錢,被偷還得補交五十塊,他不太能接受這樣子的事情。

  月中,聽學校的交通志工隊,教官室要來停車場檢查所有停車場裡頭的機車,若無停車證,就要泄氣,聽完後,我蠻擔心的,因為之後我還得必須想辦法去安撫學生們,並不是每個學生都那麼好安撫的,所以我不喜歡教官對停車場臨檢。後來所幸教官沒有來停車場泄氣,只是叫我拿粉筆去看停車場的機車,如果沒有貼停車證的機車,就在座墊上寫『無車証洩氣』,算是先警告,收到了命令之後,我回到停車場,一台一台看,沒貼停車証就用粉筆寫,旁邊來來去去的人們,都對我造成極大的壓力,天氣很炎熱,但我還是一台一台的檢查,事後學生們來停車場,我邊提醒他教官要來檢查車証,邊用溼抹布幫他把椅墊給擦乾淨,相處久了,大家都還蠻體諒我的。而我也找回學弟失竊的停車證了,並把那人交給教官。

  而因為校內停放機車的問題越來越嚴重了(因為停車場太遠了,很多人為了趕時間就不停停車場,而騎到他們教室旁),所以最近教官室的動作也頻頻,除了月初在門口檢查停車證外,月中時,也在三角錐『圍捕』騎進校內的機車,18日,當我進到教官室,被林教官罵,他大聲的問著我:「你這個顧機車的工讀生是怎麼做的,怎麼違規停車的那麼多。」我以為他在跟我說著玩的,還是笑笑,林教官又罵說:「有人說你的停車場爛。」我還搞不清楚什麼事,林教官指著一個學生說:「以後在停車場看到他的機車,一律洩氣,因為他說停車場爛,停車場爛就不要停。」學生解釋的說他沒說停車場爛,是說停車場太遠,說完又被林教官給罵了一頓了。接著朝為進到教官室,林教官看到朝為進來也罵。

  之後心情就很不爽,覺得林教官是個情緒化的人,自己不爽就罵別人,而且我才被罵的冤呢,校園違規停車關我屁事呀,那又不是我的事,我能對違規停車的同學怎麼樣嗎,我只是一個工讀生耶,之前我也都是隨著教官們出去取締的,我哪敢一個人去取締,而且我還有停車場要顧耶,停車場才是我工作的重心,我除了停車場外,平常時後我還得去校園內取締亂停車喔?還有,校園亂停車也不關朝為的事呀,這個新教官一點都搞不清楚狀況,只會一昧的遷怒別人,平常時人很好,但遇到不高興的事,身旁的人可能也會跟著遭殃。

 
2002.11.18 新大門啟用。
2002.11.22 翁教官說接下來我都得在警衛室。
2002.11.27 學校前發生打架事件、變態男子入侵。
  2002年11月:學校的新校門正式啟用,這樣一來,對於校園停車的亂象將會獲得疏解,因為原本汽機車都是從舊大門進來的,新大門旁邊又隔了一個比較小的小門,那是讓機車通行的,不過老實講,平常上下課的時間,一大群機車要擠進小門,也很危險。

  25號,翁教官叫我以後都支援警衛室檢查停車證,原來是學校要求警衛檢查,警衛反應人手不夠,所以翁教官就把我暫借給警衛室了,檢查進入校園汽車有無停車證,其實也不太好檢查,因為常常會有塞車的情況,警衛也不太想做這些事,聽到警衛這麼說,我也不好意思硬找他們出去執行。在警衛室的時間,我顯得很涼,因為警衛不會要求我做什麼事,不過在這幾天當中,也看到警衛的工作性質,其實也是很辛苦呢。

 
2002.12.04 學校下令要取締沒放在停車格內的汽車。
2002.12.09 檢查汽車停車証。
2002.12.12~13 遇到一個想享受特權的學弟,我特別去定他。
2002.12.30 停車場有機車被破壞了。
  2002年12月:從本月開始,學校竟然下命要取締沒停放在停車格內的汽車了,翁教官拿了紅單及『違規貼紙』(就是貼在車子的玻璃上,很難撕下來的那種貼紙),叫我出去貼,在很多人經過的地方貼起來我真的感到有很大的壓力,感覺那種『過街老鼠』的日子又要降臨在我身上了。

  我覺得,學校的政策一直在走回頭路,前幾個機車停放校園嚴重,沒想到這個學期竟然免費開放所有學生騎機車進校園,這樣機車進校園的亂竄的問題不是就更嚴重了嗎,後來新校門設立好了後,機車是不能進校園了,但汽車必須停放停車格這個政策,我覺得有很多的問題。

  我覺得學校應該增設停車格,至少不要讓每個開車進來的人,找一個停車位就找很久,不然就得停到學校最後面的映紅停車場,我覺得要取締,應該取締那些會檔住別人車輛行進的車輛就可以了,每一輛都取締實在沒有必要,只會增加所有人的困擾。再來,新校門柵欄平常都有放下來,應該要管制沒有停車證的汽車進入(我是不知道學校怎麼要求新的警衛啦),就是有很多沒有停車證的汽車也能隨隨便便進到校區,如果這些都能夠取締的話,那問題將會減少許多,從這個月開始,麻煩的事情將會越來越多。

    12號,昨天在大門口時,有一個學弟來找門口警衛吳大哥,他告訴吳大哥說,他本來想去辦停車証,但是停車証購買時要買一學期,也就是一千五左右,他覺得學期都剩一個月了,他辦那個,不是很不划算嗎?吳大哥人太好了,他告訴那學弟,以後讓他進來,但唯一的條件就是換証件,雖然我覺得這樣不好,而且對其他被檔住的人不公平,但既然吳大哥都這麼說了,我也不方便表示什麼。

  昨天,這個學弟要出校門時,飆的老快,還差一點撞到在門口的我,從那時我就開始對這個學弟特別注意,今天我到總務處的時候,培妹拿了一些登記新的名單給我,她說這些人都是這兩天才購買停車證的同學,我問培妹,現在如果要辦的話,那收多少錢?培妹說五百塊,聽到這個價錢,我心裡有個底了。

  等那個學弟下午經過警衛室時,要來換証件回去,我告訴他:「你昨天反應的那個問題,我幫你解決了(這樣講會讓他以為我很熱心),你去總務處買停車証,現在只要五百塊就行了。」沒想到那學弟竟然說:「都只剩下三個多星期了,還要辦那個。」我有點不太爽的告訴他,就是只剩下三、四個星期,總務處才收五百塊而已,都已經那麼多人辦了,他有什麼資格可以享特權,而且他說他沒什麼課,辦的人都是五年級生,他才四年級而已耶,他的說法實在是說不過去,我實在越看越不爽,我告訴他,這兩天讓他辦停車証,否則我不一定會讓他進去,他說他在橫量看看好了。明明他昨天的問題(覺得付一千五不划算)已經都解決了,他還想再享特權,越想越起肚腩。

  13號,下午我在巡校園時,發現昨天那個學弟竟然沒停在格子裡頭,想起之前警衛說換證就讓他進入校園,我們都叫他要把車停放在格子內,他還一直保證他會,沒想到做的又是一套,我很不爽他來跟警衛說的時候,一副好像很無奈的樣子(我覺得他跟本不打算買),我就不相信之前他都沒進來停,而且還在校園開快車,這一次讓我逮到機會了,要好好去修理他一頓。

  所有那附近的車輛,我全都貼了警告的貼紙,而紅單只開一張,當然就是那個學弟的車子,別輛車我不管,我專門就是要來盯這個學弟。

 
2003.02.19 教官室購買了汽機車的大鎖。
  2003年02月:本月,教官室買了汽機車的大鎖,未來將對違規停車的車輛上鎖了,我覺得這樣比較好,因為之前就是有很多人不辦停車証,所以也不怕被開罰單,這學期買了鎖,應該會解決校園停車的亂象,不過卻也遇到了麻煩,就是開銷時,一定都是我和被鎖的車主去開,我都得一邊安撫他們的情緒,雖然都有獲得體諒,但還是對我的安全有一定程度的威脅。
 
2003.03.03 中午黃教官叫我和志銘去上鎖。
2003.03.05 中午江教官叫我和志銘去上鎖。
2003.03.12 總務處來停車場重新粉刷停車格。
2003.03.23 最遭糕的園遊會。
2003.03.26 志銘被日間部學生嗆了。
  2003年03月:月初,黃教官及江教官都在中午的時候叫我和志銘去鎖違規停車的車輛,原本中午巡視校園早就是輪值教官的工作了,而且我們工讀生十二點到一點半是休息時間,沒想到黃教官和江教官卻叫我們去上鎖,這原本只是教官的職務,但沒想到現在卻好像把工作給推到我們身上,而且上鎖時,教官都還不陪我們去,讓我們也承受了極大的壓力,後來我決定,中午休息時間不留在教官室了。

  12號,總務處派工讀生來重劃停車場的格子,好像是因為如果照原來停的方式,機車的行進走道會比較小,所以就重新劃格子了,但是重新劃格子,他們並沒有把原先白色的格子給塗掉,而是重新畫上了黃色的格子,而且事先都沒有討論或公佈,讓我對這件事情很感冒,因為這樣一劃,很多進來停車場停車的同學變的不知道怎麼停了,有的停直向,有的停橫向,為了這件事情,我用心良苦,我印了很多張小字條,並用不會留下痕跡的貼紙貼在停放在該位置的機車上,沒想到此舉卻在學校的網路論壇受到好評,學生們都有感受到我的用心,在網路上誇講我,讓我也覺得很貼心。

  23號,學生舉辦一年一次的園遊會,不過卻因為事先校園停放車子的事情沒有規劃好,所以在園遊會當中,教官派了許多的交通志工到中央大道管制,我覺得很奇怪,中央大道很寬,而且又不在園遊會的範圍內,照理說應該不會造成什麼阻礙,但不知道為什麼不能停車,中央大道不能停,能停的地方就只有停車場了,停車場在校園裡頭的最內部,走路到會場要五分鍾以上,我覺得像是園遊會這種日子,應該要大家高興才對,而也因為停車的問題,使得學生家長和林教官在校園內打吵了一架,感覺都差一點打起來,我覺得學校每次做事情都沒有做規劃,這樣會害到許多底下做事的人。

  本月依然是常到校園對違規的汽機車上鎖,月底時,志銘和同學去開鎖時被同學嗆聲了,我們把這件事情告訴翁教官,希望能尋求保障,我向翁教官提了一個方法:「我們和學生一起去開鎖,都得面對他們不爽的情緒,不然學生繳完罰款後,我們不要馬上去幫他們開鎖,跟學生講說一個小時內再去幫他們開。」但此建議並沒有被翁教官採納,翁教官只是直問志銘,跟他發生口角衝突的是哪班,什麼名字。從此舉看來,翁教官的作法應該是『我們還是得和學生去開鎖,學生如果和我們發生衝突,他會幫我們處理。』但我覺得這樣太消極了,一定要等到發生事情才要善後,不能事先預防嗎?拜託,也考慮我們的感受好嗎!

 
2003.05.14 取締停車場的飆車者,有同學機車不見了,但馬上就被找到了。
2003.05.15 抓到偷騎機車的兇手。
  2003年05月:14日,在停車場遇到一個騎車騎很快的人,此舉惹腦了我,因為在停車場飆車,在我看來是非常嚴重的事,如果停車場因此發生車禍的話,我負擔不起,所以我鎖了他的機車,並在紅單上寫著請他到教官室找教官,原本我的用意是嚇飆車者一下,讓他來和我談談,最後我幫他開鎖,沒想到人算不如天算,此時林教官告訴我有個同學的機車不見了,我帶那個同學到警衛室查監視器,後來我又回停車場找,第一次沒找到,但我多找了幾趟後,找到那個學弟的機車。

  因為我忙著處理這個學弟機車的事,所以讓飆車者直接找上教官,找上教官後他被罵不爽,刻意在停車場等我,還好經溝通後,雖然過程可能有點不愉快,但結果是好的,之後我看他進停車場都規規矩矩的騎機車,不會飆車了。

  而機車不見那個學弟更炫,我原本以為這件事情該落幕了,但是沒想到隔一天,學弟們來教官室,說他看監視錄影帶有看到騎他機車的小偷(偷騎出去,不久後又騎回來),後來陳教官找出錄影帶上的一男一女,那個女生,陳教官認識,陳教官他還沒有問就自己下了一個結論,他說,可能是他們向朋友借機車,而剛好那輛機車和A君的機車很像,所以『開錯了』,而那個『被告』來到教官室後,陳教官還沒問就『安撫』那個人,笑笑的對他說可能是誤會:「應該是你朋友的機車和他很像,所以你開錯了。」太誇張了吧,連問都還沒問,陳教官就給他台階下,我覺得這很明顯是要黑箱作業嘛,但陳教官都這麼說了,我也沒有立場在講什麼。

  對這件事,我依然很不能理解,我不否認,開錯車的機會並不是沒有,但是這個機率,真的是很低很低,而且其他隨便一個理由成立的可能都比剛的理由還高,要是由我處理,我一直不會處理的那麼隨便,好不容易找到人了,竟然這麼簡單就放他們離開。

 
2003.06.03 停車場出現老鼠的屍體。
2003.06.09 停車場出現老鼠的屍體。
2003.06.28 因為畢業了,所以離開了學校兩年半的工作環境。
  2003年06月:本月是我待在學校的最後一個月,回想這兩年半來,認識了很多老師、學弟學妹,校園生活讓我充滿了許多的回憶,有苦有樂,如今要離開了,覺得很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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