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開訓 洪瑞河:兄弟海嘯,不知是否有漏網魚(2010/01/05 11:37)

記者歐建智/龍潭報導

兄弟象在去年年底因職棒涉賭案差點解散,5日在龍潭進行2010年球季的春訓開訓,董事長洪瑞河以「兄弟海嘯」形容去年的涉賭事件,且發布今年的標語是「從心開始」,並當著球員面前說:「我也不知道在座的球員裡,是不是有漏網之魚。」他要球員勇於檢舉,且將設立檢舉窗口且設立檢舉獎金。

象隊在去年總冠軍賽結束後隔天就遭到檢調單位大舉搜索,最後包括總教練中入伸、球星曹錦輝在內共有12人因職棒涉賭事件被約談,原本象隊打算解散球隊,但在政府與球迷搶救之下,兄弟象決定繼續打下去,因而才有今年職棒21年的春訓開訓。

董事長洪瑞河在開訓致詞時表示,從第一次打假球事件發生至今10幾年來,有不少球團做不下去了,原本不想參加這一次的開訓,2星期前內部開會時提到開訓,那時候我不想來,但再三考慮之後決定還是來了。

「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有做,只有中華職棒球團。」洪瑞河說,象隊已經賠了7億左右,中信鯨從加入到解散也花了7、8億,如果前幾年有金融海嘯,這一次職棒涉賭事件就是「兄弟海嘯」,如果象隊這一次解散了,影響有多大無法預測,如果成為歷史名詞,一定有不少人為它掉淚,包括我自己。

洪瑞河表示,這是有史以來第一次在春訓開訓看到那麼多新面孔(新球員),球員要從這次的事件得到深刻的教訓,不能再出問題了,我不知道在座球員裡,是不是有漏網之魚,球員們要有道德心,勇於檢舉,球團將會設立檢舉窗口且設立檢舉獎金,雖然有人說回到戒嚴,但這是為了生存。

洪瑞河指著他後面背板上的標語,告訴球員們今年的精神指標是:「從心開始。」他表示,我們的國家政治與社會都出問題,連民眾的心也出問題,前陣子發生的媳婦毒死婆婆與丈夫的案件,讓人很難想像人心竟然惡化如此的地步,貪婪的人心是一個大問題。

他舉著牆上的4句標語「窮只一穴,埋沒天下英雄;錢有兩戈,殺傷古今人品。」及「魚見餌而不見勾;人見利而不見害」。告訴球員錢要取之有道,許多球員就是因為貪婪而一失足成千古恨,再也無法再打球,演戲可以NG,但人生不能重來。

洪瑞河說,我不知講了多少次,但有人還是不見棺材不掉淚,今年是職棒21年,發生打假球事件已經10幾年,職棒的發展一直不順利、起起落落,這一次象隊發生涉賭事件,我原本打算解散球隊,還被媒體大肆抨擊尤其是談話性節目,被指責沒有公開之前有問題的球員。

他表示,當是我是希望可以為球員留一點後路,所以幾年前釋出一些球員沒有公開,不過市長郝龍斌打了一通電話給我,跟我說象隊是為人厚道,給球員一條生機,希望象隊不要解散要加油,這通電話讓我感受到還是有人可以體會我的苦心。

洪瑞河表示,一開始以為檢調是在「以案養案」,了解之後才知道事態嚴重,希望檢調單位可以除惡務盡。他告誡球員,安分隨緣莫強求,經過這一次大海嘯之後,希望可以節身自愛。


新兄弟 教頭陳瑞振最擔心投手戰力(2010/01/05 17:38)

記者方正東/台北報導

兄弟象5日開訓,面對新球季,新任總教練陳瑞振雖然有信心,他認為比賽要打了才知道,兄弟象未必會輸,但陳瑞振心中還是有擔心的事,他說:「我最擔心投手群的狀況。」

象隊去年底受到了職棒賭博的影響,多名球員涉案,戰力受到很大的影響,雖然象隊在年度選秀會上大量補進新球員,但正由於都是新球員,戰力充滿未知數,陳瑞振說:「野手部分還好,但投手的狀況確實令人擔心,李金木、尤清韋2人的戰力仍是未知數。」

不算新加盟的投手,象隊本土投手目前只有「阿鈣」廖于誠、柳裕展、葉詠捷、曾嘉敏、葉丁仁5人,陳瑞振說:「一周要打5場比賽,先發投手都很缺人,若把中繼投手拉到先發,中繼又沒人了。」投手戰力確實是陳瑞振目前最頭痛的問題;幸好補進了林恩宇,陳瑞振說:「林恩宇的加盟,才讓我稍稍安心。」

對於外界始終質疑林恩宇的身體狀況,陳瑞振表示,我一點都不擔心,林恩宇是名很聰明的投手,即使手會痛,靠他的經驗,也足以應付,我擔任球員時曾打過他的球,直球搭配變速球,真的很不好打。

象隊董事長洪瑞河表示,洋投庫倫回鍋的機率很大;因此象隊的救援投手不是問題,同時,象隊也找了3至4名洋投,因此除了阿鈣與林恩宇,象隊一周的另3場比賽極可能要靠洋投打天下。

捕手方面,陳瑞振說陳智弘與方克偉是主力,陳瑞昌替補,陳智弘擔任主戰捕手不是問題,比較令人擔心的是他經常受傷,雖然傷勢都不是很嚴重,但需休很長的時間,方克偉是新人,是一名攻優於守的捕手。

陳瑞振對野手部分最放心,他說內野戰力還算完整,外野補得很完整,張正偉、張志豪、簡富智的腳程都很快,而且都很拚、很認真;陳瑞振期待這幾名新秀球員能在今年球季有好的表現。


根絕職棒賭博 兄弟象祭出「十三戒」(2010/01/05 18:51)

記者方正東/台北報導

為了根絕職棒賭博,兄弟象5日開訓,公布了「球隊管理規則」,號稱「十三戒」,包括嚼食檳榔、與離隊之球員聚餐飲宴,一經發現,立即開除隊籍,即使是在球賽及練球時嗑瓜子,都會罰款一萬元。

象隊5日公布的13條戒條如下:

第一條:教練、球員收受賄賂打放水球及簽賭,立即開除隊籍;在宿舍或出外比賽中嚴禁賭博,初犯每人罰款伍萬元,再犯者開除隊籍。發現品德疑似有問題教練、球員,即刻降調二軍觀察,並接受調查,查確為屬實,立即開除隊籍。

第二條:球季期間在外地比賽(屏東、高雄、台南、台中、花蓮、台東、羅東、斗六)而住宿旅館,球賽結束返回旅館,於兩小時後開始晚點名,即禁止再外出;點名後不假外出者,罰款新台幣十萬元,晚點名遲到且未事先報備者,罰款兩萬元。

第三條:在北部(新莊、天母、新竹)比賽、練球期間,宿舍於凌晨一時關門,不得再進出宿舍,住宿家中者,深夜不得在外逗留,違者第一次罰薪半個月,第二次罰薪一個月,第三次開除隊籍。

第四條:不准嚼食檳榔,違者開除隊籍。

第五條:球賽及練球時不得嗑瓜子,違者罰款一萬元。

第六條:球賽或練球時,耍脾氣或亂擲物品,罰款一萬元。

第七條:練球或比賽期間,教練、球員皆不能使用手機,違者罰款一萬元。

第八條:未帶球衣者,聯盟罰款一萬元,球隊再加罰一萬元。

第九條:練球遲到,但趕上球隊大巴士出發者,罰款一千元;遲到但自行趕到球場者,罰款三千元;練球未到者,罰款三日所得。

第十條:練球或比賽期間,不聽從教練指揮調度者,罰款一萬元。

第十一條:教練、球員及行政人員嚴禁酗酒,練球或比賽前,被發現有酒味者,輕者罰三萬元,重者罰十萬元,屢犯者開除隊籍。

第十二條:凌晨一時後,不得在外逗留,或涉足不正當場所,包括:酒廊、酒家、PUB等夜店,一經發現,初犯罰款伍萬元,再犯者罰款十萬元或開除隊籍。

第十三條:教練、球員及行政人員不得與黑道及不明人士,或離隊之球員聚餐飲宴,一經發現,立即開除隊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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